女性在孕育新生命時,是人生很重要的階段,也將會面臨許多不確定因素。該如何做好風險規劃呢?本篇文章將分成備孕期、懷孕期、以及新生兒期三個階段做介紹。
一、備孕保險
需注意的是,依保險法第127條規定,保險契約訂立時已在妊娠情況中者,保險公司對是項分娩,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。因此若「帶孕投保」,跟這一胎相關的醫療費用是無法理賠的喔!
二、孕期婦嬰險
目前市面上的婦嬰險,保障項目大概包含以上18項的特定疾病。若出生後發現罹病、或是後續導致失能,可以得到一筆大額的一次性給付理賠金。
最適合買婦嬰險的時機點,如果以我個人意見的話,會建議染色體檢查正常之後、但還沒做高層次超音波之前。也就是大約18-22週左右,是最佳投保時機。 因為產檢大略可以分成兩大部份,第一部份是18週以前的「非侵入胎兒染色體檢測」或是「羊膜穿刺」。主要是檢驗染色體以及某些特定基因片段有無異常。這比較像是檢查商品的「原料」有沒有問題。染色體異常的巴陶氏、愛德華氏、唐氏症等等,幾乎都還是會選擇人工流產拿掉。
第二部份,則是20-22週的高層次超音波,主要是檢查胎兒的「結構」有沒有問題。像是一些先天性心臟病、唇顎裂等等結構異常,大多還是可以靠手術治癒的,寶寶未來還是能過著正常的生活。 而如果最後胎兒沒有活產的話,所繳保險費是會無息退還的。
三、新生兒投保
自民國108年起,國健署對於出生48小時的新生兒,都有全面補助21項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,只要採幾滴腳跟血送驗,就可以完成檢查。 必須早期篩檢的原因在於,這些疾病都是愈早治療、預後愈好。如果能及早改用特殊的奶粉配方,或特殊的飲食療法、藥物補充等等,減少有毒代謝物質的堆積,其實是可以讓小朋友健康長大的。 然而,之前就曾發生好幾位爸媽聽信錯誤資訊,為了保險想延後篩檢,而喪失黃金時間治療的案例。 因此金管會在101年就已函請各保險公會,針對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篩檢項目之疾病 (以前只有11項,現增為21項),新生兒投保應「排除等待期規範」。
不過,還是要趕緊把握出生七天內的投保黃金期。因為新生兒篩檢的報告,大約一週後就能查詢到結果。也就是出生7-10天時,就可以知道是否罹患這些先天性代謝異常的罕見疾病了。若報告出來後,確診有苯酮尿症或楓糖尿症等罕見疾病的情況,就叫做「帶病投保」,此時大概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了。 至於21項新生兒篩檢疾病之外,其他的篩檢項目,可分成三大類解說: 一、聽力檢查:目前出生三個月內的新生兒,政府都有補助公費聽力篩檢。
二、抽血的自費代謝疾病篩檢:建議家長,這一大類項目,請在出生48小時採腳跟血時就一起篩檢,千萬不要為了保險而延遲診斷。因為有些疾病,例如龐貝氏症,出生十天就開始補充酵素治療,跟出生一兩個月後才開始治療,最後的結果可說是天差地遠。 三、超音波檢查:新生兒的自費超音波,剛出生時掃描,很容易會發現腦部囊腫、卵圓孔未閉合等問題。雖然這些情況大多只需要觀察及再追蹤即可,然而報告異常還是會影響到投保,因此還是等嬰兒滿月、過三十天等待期後再安排會比較理想。
以上三大類分享,希望讓大家對準媽咪的保險可以更清楚。更重要的是,不要錯過最佳投保時機,也別為了保險而因小失大、延誤治療喔!